科研經費管理新規出爐 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
力度前所未有 科研錢袋子再“松綁”
張展前兩年曾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合作過一個課題:追蹤曾受基金辦資助過的科研人員后來的科研狀況。
他是中國科學院大數據挖掘與知識管理重點實驗室成果轉化中心主任。在研究過程中,他發現一個現象:一些已經戴上“杰青”“優青”等帽子的科研人員申請自然科學基金的積極性在不斷下降甚至喪失。究其原因,科研經費管得過死過細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長期以來,“怎樣花科研的錢”成了科研人員的一塊心病,造成的直接結果是“劣幣驅逐良幣”。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院長荊林波感慨:中央財政花了錢,沒有得到最好的科研成果,科研投入雖然在不斷增加,但是科研成果的質量并沒有同步增長;一些承擔課題的科研人員出工不出力、糊弄課題。
怎么讓科研的帽子真正戴到創新的地方?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兩份文件的相繼發布回應了科技界關切。這兩份文件分別為《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和《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前者旨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而后者則是“真金白銀”的減負。
張展說,《若干意見》通篇考慮的正是科研人員本身,“對于科研來說,‘人’是絕對生產力,也是第一生產力,對‘人’的激勵,就是對生產力最大的激發”。
“買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
“科研工作與有計劃的生產、建設不同,具有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等特點,科研經費使用,也不能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工程預算的方法來管理。”8月19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說。
繼續給科研人員“松綁”,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是此次改革的最大亮點。《若干意見》擴大了預算編制自主權、預算調劑自主權、經費包干制范圍和結余資金留用自主權。
廣西民族大學廣西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院長齊愛民認為,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科研經費的一些管理方式違背了科學研究的基本規律。
這其中最大的痛點就是“經費限制過死,預算調劑困難”。齊愛民說,科研人員在申請課題時,因工作還未開展,往往對課題研究工作中的經費支出情況不能客觀地予以分析和估算,故有些開支預算不到位,或是預算制定后在項目具體實施時由于情勢變化導致原有預算開支無法正常使用。“但我們卻要求提前編制科學細致的預算,并且要嚴格執行,這不現實。”
其結果必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荊林波注意到,為了應付規定,一些科研人員只能“編制”預算,蒙混過關,看上去很科學有理,其實,很多課題預算經不起實踐檢驗,往往執行與預算無法一致,總是要申請再調整預算,做各種說明和解釋。
針對這一矛盾,《若干意見》提出,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并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
同時,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并預算編制科目,將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個;下放預算調劑權,將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
這意味著,以后科研人員申報項目預算時,不用再編制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等科目預算。除了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必事無巨細,一筆筆列出來。而下放預算調劑權讓科研人員“買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使用。
張展對此感觸很深。他是數學領域的學者,過去在申請課題編制預算時發現,科目中非常多的類別都不適用他的學科,“比如儀器設備費、實驗材料費等,這些我們領域都很少涉及,強行編制、使用,只能造成資金、時間、人員成本的浪費”。
科研經費半數可用于“人”
長期以來,為了鼓勵創新,國家出臺了減稅、獎補等一系列政策激勵科研人員干事業。《若干意見》對科研人員的物質激勵力度更是前所未有,一半科研經費可花在“人”上的規定令科研界振奮。
目前,科研項目資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主要有兩項。一項是“勞務費”,用于沒有工資性收入的項目聘用研究人員等,沒有比例限制;另一項是“績效支出”,用于對科研人員的激勵,由單位在間接費用中統籌安排。但間接費設有比例限制,這一限制有時會導致“有錢不可以發”的情形。
荊林波提到,一段時間以來,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直接提取的科研人員的“人頭費”在30%左右,這對于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員而言,缺乏足夠的激勵。
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歐文漢表示,這次改革在經費來源方面,做到“有錢可以發”,而首要舉措就是提高間接費用比例。
他介紹,課題經費中,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從不超過20%提高到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從不超過15%提高到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從不超過13%提高到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
另外,《若干意見》還提出了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等多項措施。根據意見要求,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范圍將擴大到所有中央級科研院所。
除了放權給錢外,此次改革還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加快經費撥付進度。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等。與此同時,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提高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我們初步匡算,通過上述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歐文漢說。
值得一提的是,考慮到科研活動的連續性,以及避免突擊花錢等問題,《若干意見》取消了此前結余資金只有兩年的使用期限,明確項目結余資金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繼續使用。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均斌 邱晨輝 見習記者 楊潔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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