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報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典型問題
人民網西安1月13日電 (鄧楠)疫情防控工作推諉塞責、部分小區核酸檢測漏檢、違反小區疫情防控規定……12日17時,西安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典型問題,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其他相關責任人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
具體如下:
一、雁塔區小寨路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推諉塞責、損害群眾利益問題
2021年12月28日,雁塔區小寨路街道永福社區在組織西何小區核酸檢測中發現1例混檢異常,之后該小區一居民被認定為確診病例。小寨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曹錦江,作為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負責人,缺乏擔當、畏難塞責,明知西何小區前6輪核酸檢測均由小寨路街道組織實施,在該小區出現確診病例后,以確診病例居住地屬碑林區為由,安排發函移交碑林區,一推了之;12月30日全市全員核酸檢測時,曹錦江擅自決定不對西何小區進行核酸檢測;在安排居民物資保障時,小寨路街道和永福社區以西何小區屬碑林區管理為由,未向該小區群眾發放生活物資,造成惡劣影響。
經研究決定,給予曹錦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小寨路街道其他1名相關責任人批評教育等組織處理。
二、雁塔區長延堡街道疫情防控工作不嚴不實,部分小區核酸檢測漏檢問題
2022年1月4日,雁塔區長延堡街道在全市全員核酸檢測中,個別干部思想松懈麻痹,履職盡責不力,街道平安辦副主任、青松路社區包抓科長沈毅和青松路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寧賓,未嚴格落實“應檢盡檢,不漏一人”要求,工作中打折扣、搞變通,擅自決定延期采樣,致使市第46中學家屬院等4個小區核酸檢測漏檢,直至上級檢查發現后,才于5日下午安排對4個小區的居民進行核酸檢測。
經研究決定,給予沈毅、寧賓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長延堡街道其他2名相關責任人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
三、灞橋區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范軍尚違反小區疫情防控規定問題
2022年1月2日,范軍尚在未執行疫情防控公務期間,駕駛私家車前往親屬所住小區,不遵守“疫情防控期間禁止車輛進出”的有關規定,與該小區門衛、社區干部發生爭執,口大氣粗,以勢壓人,言語失范,特權思想、官僚主義嚴重,雖事后主動向工作人員道歉,但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經研究決定,給予范軍尚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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