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陜西檢察機關起訴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204件750人
人民網西安6月6日電(吳德鋒)在6月8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來臨之際,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于6月6日召開“依法懲治文物犯罪 守護三秦歷史文脈”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文物犯罪工作情況。據介紹,2021年以來,陜西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77件529人,起訴204件750人,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文物犯罪。
新聞發布會現場。 人民網 吳德鋒 攝
針對文物犯罪多呈現鏈條化的特點,陜西省檢察機關加大追捕追訴追繳力度,圍繞文物交易縱向深挖關聯犯罪,圍繞團伙關系橫向追捕追訴漏犯,圍繞涉案文物追繳持續發力,實現全鏈條打擊、一體化防治。強化數字賦能,依托陜西數字檢察中心數據整合、線索流轉、態勢分析功能,進一步加強數字模型的構建與運用,實現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的轉變,以數字檢察驅動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提質增效。
通過加強部門協作,陜西省檢察機關形成文物保護合力,充分運用“刑事+公益訴訟”機制,注重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的銜接和協同,202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14件,提出檢察建議和發出公告或征詢意見172件,起訴8件,均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通過完善制度保障,陜西省檢察機關實現文物保護長效常治。深化行刑銜接,陜西省檢察院與陜西省文物局先后聯合會簽《陜西省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實施方案》《關于涉文物犯罪線索移送工作機制》等,擴大全省文物犯罪“兩項監督”線索來源。同時,通過非刑罰性處置措施織密處罰法網,做好行刑雙向銜接工作,力爭形成與行政機關協調聯動、互促互助的文物保護外部工作格局。
此外,發布會上還發布了五件依法懲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附依法懲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渭南市蒲城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劉琳、閆安民等16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為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準確定罪量刑,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應當準確區分各被告人的主觀明知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協同各方力量聚力保護文物安全。本案中,針對涉案人員眾多、案情交叉、言詞證據多且供述混亂等特點,檢察機關邀請文物保護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辦理,進一步明確古遺址、古墓葬的“四至”控制點和墓葬區范圍,為準確認定犯罪事實打下堅實基礎。
案例二: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程奔剛倒賣文物案。辦理不法文博人員倒賣文物案件,應當堅持以證據為核心,準確區分罪與非罪,剝開“合法收藏”外衣,嚴厲打擊倒賣文物犯罪。本案中,檢察機關圍繞行為人的從業經歷、專業知識背景、交易價格、次數,涉案文物在博物館的登記備案情況等方面,引導公安機關全面偵查取證,積極聽取文物行政部門的專業意見,準確界定倒賣文物罪與合法收藏行為,最終認定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仍大量收購并賣出,具有倒賣牟利的目的,應當以倒賣文物罪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打擊文物犯罪不枉不縱。
案例三:直屬分院秦嶺南麓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王大慶、吳笑笑等4人盜掘古墓葬案。涉盜掘古墓葬文物犯罪多為分工明確、具有較為完整上下游產業的團伙型犯罪,組織化、鏈條化特征明顯。本案中,跨行政區劃檢察機關注重發揮好一體化履職優勢,充分整合檢察資源力量,從跨區劃兩級檢察院中調用不同業務條線干警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有效提升了履職深度及質效。為推動文物犯罪的源頭治理,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發檢察建議,督促違法犯罪個體認真履行受損文物修復的民事責任,推動有關單位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保護措施、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實現打擊文物犯罪與保護文物并重。
案例四: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汪新春等7人盜掘古墓葬案。檢察機關應當始終對文物犯罪實施全鏈條打擊,在依法從嚴打擊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犯罪的同時,全面加強對涉案文物的保護力度。本案中,檢察機關以辦理的個案為切入點,引導公安機關橫向圍繞團伙關系,追捕追訴盜掘古墓葬漏罪漏犯4案9人,縱向圍繞文物倒賣鏈條,追捕追訴倒賣文物漏罪漏犯6案11人。同時,對1557件涉案文物全力追繳,并推動實現專業化存放,逐步形成“縱橫雙向打擊文物犯罪,繳存并舉保護涉案文物”的辦案理念。
案例五:寶雞市鳳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程義博、石詩平等4人盜掘古墓葬、任延濤等3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依法懲治文物犯罪,核心在于有罪必罰、罰當其罪,要準確認定文物犯罪行為,全鏈條精準適用法律,依法進行全面打擊。本案中,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引導偵查,加強與文物行政部門、公安機關等單位會商研判,準確認定文物種類以及盜掘地屬性。針對文物犯罪往往呈現上游盜掘、下游倒賣,銷贓產業化、鏈條化等特點,檢察機關深挖關聯犯罪,糾正漏捕漏訴。同時,依法能動履職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社區矯正評估等,在嚴厲打擊涉文物犯罪的同時彰顯檢察溫度,實現了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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