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3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下一步將做好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和相關法律監督工作。對因玩忽職守、監督不力等行為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最高檢3日舉行“加強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促進雙贏多贏共贏”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刑罰變更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情況。會上有記者問:前段時間湖北、山東、浙江等地的監獄等監管場所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檢察機關對于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檢察做了哪些工作?當前,疫情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檢察機關對監管場所的疫情防控檢察工作有哪些新要求?
劉福謙介紹,最高檢黨組對監管場所的疫情防控檢察工作高度重視,要求各地檢察機關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服從服務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將黨中央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實到監管場所疫情防控的具體工作之中。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專門成立了疫情防控辦公管理領導小組,確保疫情防控和法律監督兩手抓兩不誤。
一是起草下發有關工作通知、提示和通報,對各地監督并配合監獄做好罪犯刑滿釋放、疫情防控、責任追究等工作提出要求,進一步提高業務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是積極利用電話和網絡視頻等形式,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的方式開展抽查工作,確保中央和最高檢的有關部署和要求落到實處、貫徹到基層一線。
三是根據中央政法委統一安排,先后派出第五檢察廳廳領導和主辦檢察官赴山東、湖北等地監管場所抗“疫”一線,就任城監獄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和刑釋人員黃某英從武漢返京事件進行調查,分別指導山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監獄系統王文杰、劉葆善和鄧體賀等三人涉嫌玩忽職守案件,指導湖北檢察機關依法正確履職對相關監管場所加強監督防范風險。
四是第五檢察廳充分利用疫情期間刑事執行檢察方式調整的時間,堅持學習不停、思考不停、謀劃不停,調整培訓模式,創新培訓方法,針對全系統一萬余名檢察干警連續推出七場線上培訓,為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刑事執行檢察戰“疫”履職打下了堅實基礎。
劉福謙指出,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國人民的卓絕努力,全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新冠肺炎疫情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下一步,將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做好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和相關法律監督工作。
一是充分履職,做深做細監管場所的疫情防控檢察工作。要求各地落實好中央和最高檢有關工作要求,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信息化手段和現場檢察相結合的方式靈活開展檢察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主動與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溝通協商,可以根據工作實際有序恢復開展監獄巡回檢察工作;加強對地方檢察機關查辦相關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指導和督導,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辦案工作,確保案件辦理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進一步加強與公安部、司法部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指導各地檢察機關建立健全與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的疫情防控信息溝通和工作協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監管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對地方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中央和最高檢有關工作部署情況開展“回頭看”,繼續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抽查,確保各地檢察機關不折不扣地落實好防控、監督、報告和配合等有關工作要求。
四是加強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監督不力等行為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