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電 5月1日起,新修訂《陜西省秦始皇陵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新修訂的《陜西省秦始皇陵保護條例》由29條修訂為37條。包括“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內,禁止修建與秦始皇陵有關的人造景觀、景點”“鼓勵組織和個人參與遺產保護”等內容。
秦始皇陵是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原條例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三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對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做了補充完善,明確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禁止行為,并對在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違法進行建設工程或者作業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
其中,禁止在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刻劃、涂污、損壞或者攀爬文物及其保護設施、標志和界碑”;不允許“在設置禁止拍攝標志的區域進行拍攝活動”“修建、仿造歪曲歷史、損害秦始皇陵真實性的人造景觀、景點”等。同時,鼓勵組織和個人以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保護。對在秦始皇陵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孫海華)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5月10日 第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