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陶玉瓊)5月11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西安仲裁委員會共同簽署《關于建立訴訟與仲裁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這是我省首個規范法院與仲裁機構之間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旨在為民商事主體提供訴訟、仲裁、調解一站式服務的同時,為健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意見》共有20條具體內容,包括在西安中院設立多元解紛工作室,在登記立案前對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約定不明的案件進行引導調解,促使糾紛快速有效解決;實現訴訟與仲裁工作流程對接,西安仲裁委員會按期報送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嚴格按照規定審理仲裁案件并及時配合法院進行仲裁司法審查;西安中院與西安仲裁委員會強化溝通協調、推進信息共享,通過建立聯席會議、資源共享機制、研討交流機制等,形成多元化解決糾紛的合力等。
《意見》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立足發揮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員會各自的優勢作用,建立訴訟與仲裁銜接工作機制,加強訴源治理,強化司法監督,從源頭上控制訴訟增量、減少訴訟總量,實現訴訟與仲裁工作“無縫”銜接 ,為人民群眾提供多層次、多途徑、低成本、高效率的糾紛解決方式,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
西安中院副院長趙海峰表示,西安中院與西安仲裁委員會將在《意見》的基礎上通力協作,確保訴訟與仲裁工作的銜接順利進行,共同推進新時代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司法政策落到實處,努力為企業、群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