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法取消“義務教育后普職分流”是誤讀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 高凱)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日前公布,針對有媒體和專家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中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27日在北京表示,這其實是一個誤讀、誤解。
中國教育部當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相關情況。陳子季在會上介紹,關于“普職分流”,在今年2月份的“教育新春”系列發布會上已作明確回復。這次的新法規定,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這是對中國基于“雙軌”教育的基礎上義務教育后普職分類發展,做出的與時俱進的更加科學和規范的表述,它體現了各級各類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理念,也為中國高質量的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陳子季指出,這次新法規定有四個關鍵詞需要把握,第一個關鍵詞是“義務教育后”,也就是說,初中教育以后要實行普職分類教育;第二個關鍵詞是“不同階段”,這是指高中教育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都有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個關鍵詞是“因地制宜”,就是說不搞“一刀切”,要允許各地普職比例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差異,各地可以根據區域社會發展的程度、本地產業發展的需要和現代職教體系建設的情況合理規劃職業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招生規模。
他指出,第四個關鍵詞就是“協調發展”。即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兩個類型的教育沒有高低之分,優劣之別,只有辦學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異同。高質量的教育體系是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雙輪驅動、雙翼共進,要以辯證的、全面的、平衡的觀點,來促進教育結構規模和質量的有機統一。
陳子季強調,義務教育后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重點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具體來說有三個方面的工作要做:
第一,提升辦學條件。加快經費的投入力度,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達標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領作用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優質專業,只有自強才能自立。
第二,暢通升學通道。高質量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完善職教高考制度,擴大職業本科、應用型本科在職教高考中的招生計劃,滿足中職學生接受高層次教育的需求。
第三,優化辦學定位。要突出中等職業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為高等職業教育輸送合格的生源,為學生提供升學、就業、職業發展多種多樣的路徑。
“總的來說,國家要通過加大政策供給,暢通發展通道,提高自身質量,提供多樣化的選擇,吸引更多的學生理性選擇職業教育,形成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齊頭并進的良好局面,努力為每一個人創造人生出彩的機會。”陳子季說。
據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將于5月1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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