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陜西超齡就業人員和實習生可參加工傷保險
12月10日,記者從陜西省人社廳獲悉:陜西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省總工會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陜西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業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旨在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分散用工單位的工傷風險,推動工傷保險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該《辦法》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試行期限為2年。
《辦法》明確規定,陜西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自愿為本單位的超齡人員和實習生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陜西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處長陳明介紹,《辦法》所稱的超齡人員指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65周歲的就業人員,實習生則指年滿16周歲,由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高等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按規定到企(事)業等單位進行實習的學生。
按照規定,用工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超齡人員、實習生勞動報酬總額乘以繳費費率之積,具體費率標準與用工單位對應的費率一致。工傷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繳,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在工傷認定和鑒定方面,《辦法》執行現行規定和標準。工傷認定可參照工傷保險繳費記錄及用工協議、實習協議等,不要求提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在待遇保障方面,《辦法》堅持同傷同價原則,執行國家規定的賠付項目和標準。《辦法》還規定了超齡人員和實習生在工傷保險關系有效期內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現行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明確指出,超齡人員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用工單位就業的,各用工單位可分別為其參加工傷保險。其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由當時所在的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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