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3月31日電(谷妍)30日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該通知針對住房交易、“剛需家庭”條件認定、住房金融監管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與其不一致的,以該通知為準。
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年均增長20%以上
建立完善房地聯動機制。通知提出,結合城市發展、人口流入、住房庫存等因素,合理確定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科學調節供地節奏。每年一季度,發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年均增長20%以上。
除藍田縣、周至縣以外,全市商品住宅、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均實行“限房價、定品質、競地價”出讓,住房價格和建設品質等要素在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競買人嚴格履約。
每年按季度集中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國有建設用地公開出讓。存在重大失信行為、超出“三道紅線”管理要求的競買人,不得參與土地競拍。
限購區域內房屋交易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加強住房交易管理方面,通知規定,從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須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退役軍人、經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
住房限購區域內,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且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二手住房《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通知還將 “剛需家庭”無住房轉讓記錄的年限要求調整為購房前48個月。
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
在嚴格住房金融監管方面,通知要求,關于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防范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各金融機構應嚴格按照監管機構審慎管理政策要求執行。
在整治規范市場秩序方面,通知要求,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方案管理,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參考價格發布機制,規范中介機構房源信息發布行為。
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共有產權住房體系建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積極推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滿足新就業家庭等群體合理住房需求。
建立健全評價考核機制 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
夯實調控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評價考核機制,夯實工作責任。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市級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指導監督職責,市住建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履行“穩房價、穩預期”指導責任;市資源規劃局要履行“穩地價、穩預期”職責,保證商品住宅用地供給;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門要履行好“一城一策”房地產調控相應職責,確保將房地產調控城市主體責任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