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人民網北京7月20日電 (許維娜)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答復網民關于“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時提到,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
一位陜西的網民“大河618”留言:現在電力裝機已嚴重過剩,供大于求,電力設備出力不足,特別是火電廠,設備利用小時數連續幾年下降,全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已低于3000小時/年,近一半機組常年閑置。鑒于電力已經飽和,不再短缺,為改善人民生活,保護環境,建議完善原來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飯。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回復稱,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國家發展改革委還表示,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在接受人民網財經采訪時表示,“當前我國居民電價與工商業電價倒掛,較為罕見。”他指出,電力產品本質上是一種商品,其價格應該由價值決定,且反映供需關系的變化,發揮價格信號調節市場需求的作用,引導用戶的電力消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人民網財經采訪時表示,居民電力消費量目前占全國電力消費總量約13%,“國家出于民生層面考慮,一般制定居民電價相對敏感。另外,在工業電價方面,政府層面將考慮中國電價競爭力影響。因此,無論是居民電價,還是工業電價,即使調價變化也不大。”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提到,“為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明確,適宜‘煤改電’的地區,要通過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價格制度,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大力推進市場化交易機制等,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
今年以來,經濟復蘇疊加高溫天氣,南方多省份提前迎來用電高峰,甚至部分地區出現電力緊張。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緊急部署保供,國家電網公司、國家能源集團等多家央企緊急出臺系列舉措,全力保障電力供應。
這一話題也引發了業界對電力價格機制調整的探討。事實上,我國推行階梯電價制度經過了漫長的醞釀和演進,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另據了解,居民用電需求被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第二檔分別覆蓋80%和95%居民生活月均用電量。
人民網財經梳理發現,為積極回應群眾對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訴求,適當減輕多人口家庭的電費負擔,廣東、浙江、江蘇等省份已在今年對居民階梯電價進行了完善,實施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優惠政策。
以廣東為例,廣東省自6月1日起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在夏季高峰期,一戶家庭人口滿5人的,可申請每月增加100度電的階梯電量基數;滿7人及以上的,還可申請執行更優惠的合表居民用戶電價。電網表示,這可降低多人口家庭的電費負擔。
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介紹,一戶家庭人數主要以廣東省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戶口簿、居住證等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長期居住證明的境外人士)數量為認定依據。申請有效期不超過兩年,到期后需再申請。
目前,廣東省居民用電價格分為三個檔次,在夏季月的用電量以260度、600度為界限劃分3個梯次。根據新規定,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可每個檔次增加100度電的基數,也就是變為360度、700度。
此外,近一個月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持續推進電價改革相關工作,先后召開了兩次地方電價工作座談會、一次企業座談會以及兩次專家座談會。
據悉,座談會深入分析研判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電價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當前電價改革、電價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并就進一步深化電價改革、完善電價政策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等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
曾鳴還表示,我國實現“雙碳目標”過程中,需要建立新型電力系統,對應新型電力市場。“新型電力市場,包括居民用戶在內的電價,應盡可能地反映供電成本,反映用電效率。過去由于交叉補貼比較嚴重,居民的電價不能夠反映居民的供電成本。”曾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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